名詞解說 – ㄕ 字部
壽險型房貸
壽險型房貸,當然就是與保險結合的房貸產品。其優點在於,一旦承貸戶意外身故,則銀行可拿到等同於房貸金額的保險理賠金,就可以優先作為清償房貸之用,承貸戶家屬可避免不動產因無法按時繳交本息,而遭銀行收回。
壽險型房貸,當然就是與保險結合的房貸產品。其優點在於,一旦承貸戶意外身故,則銀行可拿到等同於房貸金額的保險理賠金,就可以優先作為清償房貸之用,承貸戶家屬可避免不動產因無法按時繳交本息,而遭銀行收回。
使用面積
使用面積是指實際使用或占用的樓地板面積,不論是合法使用或違法占用都計算在內,包括屋頂加蓋的違建、陽台外推、露台加建或在法定空地、防火間隔加蓋、夾層屋加建等類似的違章使用面積。以使用面積來做為吸引購屋者的青睞,類似的銷售手法其實是違法的,購屋者買到的使用面積可能很大,但是實際的權狀面積可能縮水許多,未來如果必須轉手出售時,只能以權狀面積來計算售價,對購屋者而言會是不小的損失,所以在選擇購買房屋時應該考慮未來的發展,才不會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使用面積是指實際使用或占用的樓地板面積,不論是合法使用或違法占用都計算在內,包括屋頂加蓋的違建、陽台外推、露台加建或在法定空地、防火間隔加蓋、夾層屋加建等類似的違章使用面積。以使用面積來做為吸引購屋者的青睞,類似的銷售手法其實是違法的,購屋者買到的使用面積可能很大,但是實際的權狀面積可能縮水許多,未來如果必須轉手出售時,只能以權狀面積來計算售價,對購屋者而言會是不小的損失,所以在選擇購買房屋時應該考慮未來的發展,才不會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水資源
指在每一個固定區域內或流域裡,可供利用的地表水或地下水供給量。
指在每一個固定區域內或流域裡,可供利用的地表水或地下水供給量。
使用執照
建築物完工後所應請領之執照。依我國法令規定,建築物於興建之前應向地方政府主管機關申請建築執照。因此內政部營建署依據核准資料所統計之建築執照申請戶數、面積,可視為國內房屋供給量之領先指標;另外,建築物興建完成後,也要向地方政府主管機關申請使用執照,因此營建署依據核准資料統計之使用執照核發面積、戶數,可說為營建業完成營造之數量,亦即當年投入之新成屋數量,兩者落差約二至二年半。
建築物完工後所應請領之執照。依我國法令規定,建築物於興建之前應向地方政府主管機關申請建築執照。因此內政部營建署依據核准資料所統計之建築執照申請戶數、面積,可視為國內房屋供給量之領先指標;另外,建築物興建完成後,也要向地方政府主管機關申請使用執照,因此營建署依據核准資料統計之使用執照核發面積、戶數,可說為營建業完成營造之數量,亦即當年投入之新成屋數量,兩者落差約二至二年半。
山坡地保育區
為保護自然生態資源、景觀、環境,與防治沖蝕、崩塌、地滑、土石流失等地質災害,及涵養水源等水土保育,依有關法令,會同有關機關劃定者。
為保護自然生態資源、景觀、環境,與防治沖蝕、崩塌、地滑、土石流失等地質災害,及涵養水源等水土保育,依有關法令,會同有關機關劃定者。
水利用地
係供水利及其設施使用者。
係供水利及其設施使用者。
生態保護用地
係供保護生態使用者。
係供保護生態使用者。
市地重劃
市地重劃是依照都市計畫規劃內容,將一定區域內,畸零細碎不整之土地,加以重新整理、交換分合,並興建公共設施,使成為大小適宜、形狀方整,各宗土地均直接臨路且立即可供建築使用,然後按原有位次分配予原土地所有權人。而重劃範圍內之道路、溝渠、兒童遊樂場、鄰里公園等公共設施及工程費用,則由參加重劃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負擔,故是一種有效促進土地經濟使用與健全都市發展的綜合性土地改良事業。
市地重劃是依照都市計畫規劃內容,將一定區域內,畸零細碎不整之土地,加以重新整理、交換分合,並興建公共設施,使成為大小適宜、形狀方整,各宗土地均直接臨路且立即可供建築使用,然後按原有位次分配予原土地所有權人。而重劃範圍內之道路、溝渠、兒童遊樂場、鄰里公園等公共設施及工程費用,則由參加重劃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負擔,故是一種有效促進土地經濟使用與健全都市發展的綜合性土地改良事業。
數值測量
將每宗〈筆〉土地四至界址編號,逐點測算其坐標值,據以計算面積並依需要按一定比例尺展繪成圖的測量方法。
將每宗〈筆〉土地四至界址編號,逐點測算其坐標值,據以計算面積並依需要按一定比例尺展繪成圖的測量方法。
申報地價
政府在舉辦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土地所有權人參考公告地價增減百分之二十範圍內申報其地價,土地所有權人申報之地價作為課徵地價稅之依據。土地所有權人未在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其申報之地價超過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時,以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為其申報地價。申報之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時,得照價收買或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
政府在舉辦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土地所有權人參考公告地價增減百分之二十範圍內申報其地價,土地所有權人申報之地價作為課徵地價稅之依據。土地所有權人未在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其申報之地價超過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時,以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為其申報地價。申報之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時,得照價收買或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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